某市市中心有一污染紧急的工厂,占地3.2公顷,依据经市政府批准的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厂应予搬迁,拟改为商业用地。厂方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改建策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觉得可行。然后,厂方依据初审策略找到了一个投资方,并与其签订了出让协议。投资方没有办理规划管理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在完成基础和地下一层结构工程时,遭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试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怎么样处置该工程?投资方应办理什么审批手续?
标准答案:1、违法建设,责令停工,罚款,补办手续;
2、申请变更用地性质,到计委立项,报送策略;
3、到土地局办理土地有偿出让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