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 方针 |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
原则 |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方位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 |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拟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操作流程,拟定灭火和应对疏散预案 |
重点单位需要履行的特殊消防安全职责 |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推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
消防商品的监督管理规范 | 明确了对消防商品的基本需要,规定消防商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没国家标准的,需要符合行业准则。禁止生产、销售或者用不合格的消防商品与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