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的五项工作
(1)督促并控制设计单位根据委托设计合同约定的日期,保质、保量、按时出货施工图及概(预)算文件。
(2)对设计过程进行跟踪监理,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对单位工程施工图的中间检查验收,并提出评估报告。其主要检查内容为:
1)设计标准及主要技术参数是不是合理;
2)是不是满足用功能需要;
3)地基处置与基础形式的选择;
4)结构选型及抗震设防体系;
5)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环境保护及卫生的需要;
6)特殊的需要,如工艺步骤、人防、暖通、防腐蚀、防尘、防噪声、防微振、防辐射、恒温、恒湿、防磁、防电波等;
7)其他需要专门审察的内容。
(3)审核设计单位出货的施工图及概(预)算文件,并提出评审验收报告;
(4)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将施工图报送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审察机构进行审察,并依据审察建议对施工图进行修正;
(5)撰写工作报告报告,整理归档监理资料。
(五)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水平控制程序。详见教程42页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