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商购买招标文件后经研究发现,业主所提供施工图纸的基础桩使用的是现浇混凝土灌注桩,造价非常高,且桩身设计过长要穿过卵石层,施工困难程度非常大;而且工期也很难保证。于是在原设计策略价格的基础上,建议业主将基础桩改为CFG桩。如此桩长降低,能节省工期,减少造价,并对两策略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证明总造价能减少100万元。承包商在计算出投标总价后,对分项工程价格进行了调整。将最早施工的基础工程价格上调7%,将最后施工的机电安装工程价格下调约5 %,投标总价仍然保持不变。承包商考虑到参与投标的员工较多,容易泄密。于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下午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报送业主,开标前半小时忽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降价40万元。
问题:
该承包商运用了什么投标方法?其运用是不是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
答案:
1.增加建议策略法运用得当。由于在原策略(即现浇混凝土基础桩)价格的基础上,承包商又提交新的建议策略(即CFG桩),并能减少造价、缩短工期、减小施工困难程度,对业主也是很有利的(8分)。
2.不平衡价格法运用得当。将先完成的土方工程价格调高,将后完成的机电工程价格减少,且调整的幅度合理(一般不适合超越10%)。如此在不影响投标价格竞争优势的基础上,提升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对承包商有利(6分)。
3.忽然降价法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半天,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角逐对手调整、确定最后价格留有肯定的时间,起到迷惑角逐对手有哪些用途。若时间提前太多,会引起角逐对手的怀疑;在开标前半小时忽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
而这个时候角逐对手己不可能再调整价格了(6分)。
分析:
该承包商运用了3种价格方法,即增加建议策略法、不平衡价格法和忽然降价法。应注意使用增加建议策略法价格时需要对原策略进行价格,并说明建议策略给业主带来有哪些好处,不然可能致使废标。不平衡价格法调整幅度不可以过大,不然容易被招标人发现而失灵。使用
忽然降价法需要明确提出应以什么价格为准,不然可能致使废标。投标方法的运用必须要注意适合原则,防止弄巧成拙。